河北师范大学职工贾雨亭、刘志贤、陈晓郁、宋志方、董淑珍、张艳荣、李志忠、周相廷、刘岩、扈海波、荣君、彭立凤、李素智、赵青、韩雪铮、苑晋宁、李丽、梁云河、刘学成、谭捍卫、赵培基、王雁、黄霄音、李玮捷、王伟、张绍安、毛国红、张健、史清敏、侯玉莲、赵占强、杨利英、刘峰毅、张志华、王剑波、梁会军、牛革平、黄瑞旺、安拴虎、安素平、文孟朴41人长期旷工。如以上41名职工自即日起15日内不回单位办理辞职手续。学校将按照《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人调发[1992]18号)第三条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河北师范大学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