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夏红亮
2014年12月14日中午时分,位于卢龙县城老城区中心地段的葛氏金店内,两名女店员正在清点物品,收拢账目。突然,两个头戴黑帽、面戴口罩的男子推门闯进店来,一人把着门口,另一人拿着手枪威胁两名女店员,同时用手中的斧头将柜台玻璃砸碎,抢走柜台里的大量黄金首饰后,骑着一辆摩托车逃之夭夭。
劫匪离开后,惊魂未定的两名店员急忙拨打了报警电话,
民警随即赶到现场。经核实,两名男子共抢走黄金首饰837.3克,价值达21.8万元。
通过调取现场及周边监控,民警大致分析出犯罪嫌疑人的身高、年龄、作案工具和逃跑方向,并判断作案现场外还有接应人员。侦察人员决定从作案车辆——一辆红色“125”型摩托车入手,展开调查。通过车辆行走路线分析,民警将摸排范围选定在迁安、滦县与卢龙交界一带。经过大量走访调查,发现滦县油榨镇前所营村张某家中的一辆红色摩托车与作案车辆极其相似,并且张某与同村的王某关系密切。
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发现,张某曾于2014年11月22日在北京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捷达轿车,通过车辆上的GPS定位系统发现,这辆车曾在案发前出现在山海关区、抚宁、卢龙等地,有可能是在前期踩点。同时发现张某和王某与山西籍男子周某走得很近。民警判断,此三人皆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侦查期间,民警连续作战,多次前往石家庄、天津、北京、山西等地进行调查。终于,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暂住在石家庄市裕华区某小区。1月9日11时,办案民警展开抓捕行动,将准备外出的王某抓获,并迅速将正在休息的张某、周某一举抓获,并当场缴获部分被抢黄金首饰及赃款。
经初步审讯,三人对2014年12月14日合谋抢劫金店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是在北京打工时认识的,由于家境条件不太好,又赶上手头拮据,便合谋抢劫金店,并提前购买了仿真手枪、斧子等作案工具。
目前,三人已被刑事拘留,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