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段美)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省会于近日启动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并将持续到今年年底。
根据方案,从2月开始,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利用10个月时间集中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主要对所有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及管委会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对未依法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依法处理;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由环保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不达标的,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关停;对超标排污、恶意排污、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惩处,决不姑息迁就,并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列入“黑名单”;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命令的,移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发现渗坑未列入备案名单的,立即启动责任追究,由当地政府负责组织制定整治方案,进行生态修复;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