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郑伟)记者6月24日从省公安消防总队获悉,我省日前出台十项措施集中整治重大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对存在重大隐患单位将在新闻媒体进行集中曝光。
据了解,这十项措施主要包括: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纳入对市、县两级政府2014年消防工作考核目标,对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实行“三告”制度,即报告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级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签订整改责任状,确保按时整改销案。6月底前,省、市两级消防部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上门提供技术帮扶;从7月份起,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制,消防部门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督导检查。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发生火灾后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重大隐患单位,将在新闻媒体进行集中曝光等。
另据了解,省公安厅决定,自5月27日至10月10日,在全省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排查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力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