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周思荣)为规范政府合同,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纠纷,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南皮县政府法治办严把政府合同洽谈、签订、履行的各关口,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主动参与,事前“严把关”。南皮县政府法治办发挥主动性,建立了政府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全县以县政府名义签订或者涉及政府重大利益的合同,都必须在签订前报送法治机构登记审查,法治机构全程参与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修订工作;全面细致,事中“严审查”。对于县领导直接交办以及各部门、各单位委托法治办审查的合同,南皮县政府法治办从合同的起草目的、法律依据、合同主体、拟设定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等方面逐条逐句进行审查、修订,并及时与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联系沟通,保障合同的具体内容合法有效;明确责任,事后“严监督”。南皮县政府法治办对反馈给报审单位的合同的修改情况、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认真应对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维护政府合同的严谨性。今年以来,已审查政府合同3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