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得以“好聚好散”。
2012年3月,秋芬(化名)和振林(化名)经人介绍相识,并于两个月后登记结婚,第二年3月生育一子。在秋芬怀孕及分娩期间,振林对秋芬漠不关心,而且双方经常因琐事争吵。孩子的降生,不仅未给这个小家庭带来欢乐,反而使两人的感情出现裂痕,以致双方形同陌路。随后,秋芬以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为由,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
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及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到双方分居已久,婚姻家庭关系形同虚设,已无和好可能,该案的主要矛盾聚焦在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上。承办法官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切入点,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双方对立情绪严重,因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产生了激烈的争执且僵持不下,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但是,承办法官并未因此放弃调解,而是分别与双方恳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让双方“换位”思考。经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劝导,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振林同意离婚,婚生子随振林共同生活。至此,双方和平分手,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张敏 刘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