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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锦旗

  闫为民 宋广文

  2012年10月5日,广宗县北李庄村村民李亮(化名)骑着摩托车与魏宁(化名)开的车相撞。

  李亮受了伤,魏宁不赔钱。李亮将魏宁告至广宗县人民法院,并且打赢了官司,最后法院判魏宁赔偿李亮26536元钱。

  拿到判决书的李亮心里很高兴。然而,魏宁虽输了官司,但就是不给钱。生活拮据的李亮,赢了官司却拿不到赔偿款,判决在他手里成了一纸空文。

  李亮猛地想起法官送判决书时说的一句话:如果被告拒不执行判决义务,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李亮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赶紧到法院打听申请强制执行的事,还办理了立案手续,后来案子批给了法官李风林。此时,已临近春节。

  李风林想,年关,年关,百姓的合法权利得不到及时维护,怎么能过好年!

  李风林阅读案卷,了解案情,之后马不停蹄赶到魏宁家。到魏宁家后,只有魏宁的妻子在家,给魏宁打电话,魏宁只说在外地打工,没准什么时候回家。李风林感到事情不妙,想是魏宁在躲着自己。

  按照习惯,魏宁春节肯定是要回家的。寒冬腊月,李风林开始“守株待兔”,还时不时和同事到魏宁家中坐坐,拉拉家常,一来是怕魏宁回家了自己不知道。二来是想让魏宁妻子吹吹“枕边风”,好让他主动赔钱。然而,连续去了几天,都没有效果。

  腊月二十九这天,李风林和同事又来到魏家。此时正是吃晌午饭的钟点,魏家媳妇一见法官来了,赶忙说:“魏宁还没回来。”可桌子上放着的两个大碗引起法官们的注意。这显然不止魏家媳妇一个大人在吃饭,法官断定魏宁是在和他们“捉迷藏”。 李风林的同事借着李风林同魏家媳妇唠嗑时机,在其他房间看了看,果然发现魏宁躲在隔壁房间里。只见,他像壁虎一样身体紧贴着墙,大气不敢出一声,生怕露出什么蛛丝马迹。

  魏宁故意躲避法官不配合执行,也没有申报自己现有财产。为防魏宁逃跑再次躲避执行,法官将魏宁送进了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魏宁还死死咬住自己就是没有钱,扬言随你们怎么处理。李风林不急不躁,同他天南海北地聊。聊着聊着,魏宁无意中说出自己在外地开的车的车牌号。这让李风林心中暗喜。通过车牌号,李风林查到魏宁的车挂靠在天津一家公司名下。

  正月初八,李风林叫上同事前往天津。可是到了天津,人生地不熟,根本找不到这家公司,找人问、查地图、用导航搜都不管用。后来,李风林想起在天津的一个战友,请他帮忙,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这家公司。

  法官们找到公司负责人了解情况,发现其知道魏宁撞车的事,但就是不配合。法官跟他讲法理、讲事理,并说了受害人李亮的家庭条件,最后郑重地告诉他们:“你们公司有配合法院调查和执行的义务。如果不配合,还提供假证据,法院可以对你公司或法人采取强制措施。”

  或许出于同情,或许出于害怕。负责人说:“车其实是魏宁的,只不过是挂靠在我们公司,我们每月给魏宁开钱。”他还给法官提供了近两个月公司给魏宁开支的情况记录,并答应只要魏宁开口,公司可以替他垫钱。

  铁证在手,法官们心里有了底。从天津回来,法官找到魏宁说了天津的事,但没说公司愿意替他垫钱的事。看到自己的事被法官知道了,魏宁态度变了,对李风林说:“法官,我现在手里确实没有那么多钱,你看我该怎么办?”李风林说:“你每个月都有固定的收入,钱不够就想办法借一点,凑一凑。”魏宁想了想,拿起了电话:“老板,公司能不能先借我点钱……”老板电话中说:“你没钱为啥不早说,公司给你垫。”

  正月十八,李风林等法官带着26536元赔偿款,走进李亮家。这是李风林第一次到李亮家,第一次见到李亮。进门后,李风林说:“我今天终于有脸来见你了。”说着,便将赔偿款送到李亮手中。李亮接过钱,满眼热泪,说:“谢谢你们,谢谢你们,是你们让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这起案件仅一个月左右就执行完毕。李亮拿到了赔偿款,感动不已,先后给法院送来感谢信和锦旗。面对感谢信和锦旗,李风林没有骄傲。他说:“我只是做好我的本职工作。当事人给我送锦旗,说明我的工作还是不合格。”

  该院院长刘宏君非常赞成李风林的观点。他说:“是啊,锦旗是表扬和鼓励,也是敲击和警示。锦旗就是一面镜子,能正衣冠,也能照到脸上的灰尘。我们都应该保持这种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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