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海波 俊杰)6月17日,滦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将合同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2012年5月,赵某通过自己和他人顶名与某公司签订合同,向该公司提供了4辆二手挖掘机的发票、合格证,由公司购买车辆后再租给他使用。但合同签订后,租车人赵某并未履行合同约定。经鉴定,其提供的4辆挖掘机的发票、合格证均系伪造,车辆也不知去向,给该公司造成经济损失18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