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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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关检察院
建立跨省社区矫正交接管理制度

  

  本报讯 (记者 桑桂林 通讯员 刘高飞)6月16日,秦皇岛市山海关人民检察院首次举行跨区、跨省的社区矫正交接仪式,按照此前形成的规范性文件,该检察院跨区、跨省社区矫正交接管理制度正式建立。

  山海关紧邻辽宁省绥中县,东南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东区接壤,跨辖区犯罪现象时有发生,并且由于和原属于山海关区的开发区东区区域划分不明朗,进而给社区矫正交接工作带了不利的影响,经常发生因户籍地问题而交付执行错误的现象。

  鉴于此种状况,山海关检察院认真总结三地社区矫正交接的经验,联合三地公检法司四部门共同制定《河北山海关与辽宁绥中社区矫正交接管理制度》和《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矫正交接管理制度》两项规范性制度。

  这两项制度规定了检察机关有责任及时监督督促移送不属于本辖区的社区矫正人员,有权力对交付执行全程进行监督,有权力对涉及另外一地的交付违法行为向当事单位提出纠正意见等方面的内容。通过联合制定社区矫正交接规范性制度,理顺了三地社区矫正交接秩序,促进了三地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据悉,该院自实行规范性制度以来,先后纠正3次跨区域违法行为,提高了检察机关社区矫正监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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