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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王其壮 杨少亚)截至6月16日,衡水市交警支队相继在市一院、四院、百货大楼等市区繁华街道的停车位旁设立了“道路停车泊位不许收费”标识牌,并对这些区域仍然存在的违法收费行为进行了制止和处理。
在衡水市区,交警共划设了4850个道路公共停车位,用于缓解“停车难”和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同时向社会公布所有市区停车位一律为免费停车位。交警支队还通过微博、电视等渠道向社会广泛传递了这一讯息。然而仍有少数人打着各种幌子继续违法收费。为此,支队秩序科在重点地段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收取停车费区域,设立了“道路停车泊位不许收费”标识牌,意在告知广大驾驶员,并警告那些意欲违法收费者。
除不定期巡查和处理违法收费者外,交警支队还通过当地报纸告知广大机动车车主和驾驶员,在市区任何一处公共停车泊位停车时,如遇违法收费的,可当场拒交;如果遭遇无理强索者,可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