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勇:
本院受理原告甄建国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石高民一初字第002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石家庄华闻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石家庄华闻实业总公司、栾城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原告石家庄市裕华区华闻小区业主委员会诉你单位财产权属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3)裕民一初字第01467号民事裁定书及原告石家庄市裕华区华闻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上诉状,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韩雷:
本院受理伍鸿斌申请执行(2012)三民初字第4169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三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石家庄中江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刘志芳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东民一初南字第005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河北汇普源贸易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辛集玉环防水建材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4年4月28日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4)东执字第00282号执行通知书及财产申报表,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公司于公告送达后3日内自动履行给付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孙晓峰:
本院受理原告吴少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向本院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调解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河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因丁立威、李凤彦同志擅自离岗至今,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院已于2014年1月15日发布公告,按二人自动离职处理,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关系。请丁立威、李凤彦同志于2014年8月31日前将个人医保卡交回我院,学院办理你们医疗、生育保险关系终止手续。逾期未交,我院将按规定终止你们的医疗、生育保险关系和医疗待遇。
特此公告
河北体育学院
遗失声明
王少东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29879,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