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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本刊第1版)
虽是调侃,却也折射了现实。近年来,从毒大米、红心鸭蛋到瘦肉精、“地沟油”,再到“红豆汤”、黑黄烟囱导致的雾霾重重,各地频发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事件触痛了百姓敏感的神经,更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加大对上述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让百姓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安全的食品,已成为全社会自上而下最关心的民生问题。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蔡春和(现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正厅级检察员)介绍说:危害食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民生领域犯罪案件,为何如此高发、屡打不绝?其中,行政执法、刑事司法部门协作机制不健全,沟通渠道不畅通,信息掌握不全面、不及时,事后监督乏力,导致“交了罚款就算不违法”、“以罚代刑”的情况频繁出现,这是影响打击此类犯罪力度的主要因素之一。
如何推动“两法衔接”工作的深入开展,在行政执法部门与刑事司法部门之间架设一座“桥梁”,及时、有效地反映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机关的相关工作动态,避免有案不立、有案不移、有案难移尤其是“以罚代刑”情况的发生,形成打击民生领域犯罪的强大合力?成了石家庄市“两法衔接”领导小组每一名成员面前的一道必解题。
石家庄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由此应时而生。2012年2月7日,在石家庄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项目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该市明确提出建立覆盖全市行政执法、刑事司法部门的网络平台,畅通沟通渠道,实现执法、司法信息资源共享。
审查案件实现网上互通
为确保信息共享平台的持久效力,石家庄市出台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三期建设规划》,一期建设市级平台,于2012年8月竣工,22个市直部门联网运行;二期建设市内六区平台,于2013年初完成,联网成员单位达到128个;三期建设县(市)级平台,于2013年10月底完成,实现了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与全市两级42家执法系统720多个行政执法单位之间执法、司法信息资源的共享互通。
石家庄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除覆盖了全市所有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及其他行政执法单位外,还实现了所有行政执法单位所办理的全部普通程序案件,从线索受理起一直到处理决定作出,都全程实时上传,使得涉嫌犯罪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办理、执法动态交流和业务研讨、案件信息流程跟踪和监控变成了现实。
在石家庄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上,录入办案信息的不仅仅是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案件是否立案、提请逮捕或转送有管辖权机关的信息,也要在受理后及时录入,接受案件移送部门和检察机关的监督。
在介绍了上述信息共享平台的特点和主要内容后,石家庄市检察院侦查监督三处副处长单理明告诉记者,他们处每天都有4名干警专门负责对平台上各行政执法单位输入的案件进行整理和审查,一旦发现有以罚代刑、以罚代管、降格处理情况,他们会立刻向该单位发出通知书,建议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
侦查监督三处干警王洋也告诉记者,以往他们行使法律监督职能,必须要到各个单位实地调阅案卷,这样就很难实现及时有效的监督。“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开通后,他和同事们足不出户,就可对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查,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从根本上解决了信息沟通不畅,监督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实时交流互动变成了现实
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处民生领域案件时,为什么会出现以罚代刑这种情况?单理明认为,在这背后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执法人员对于罪与非罪、此罪还是彼罪的认识模糊”(当然也不排除部门利益驱动的问题作怪——编者注)。对此,石家庄市检察院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上专门设有咨询互动的栏目,行政执法机关遇到案情复杂、疑难,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可以直接向检察机关等司法机关咨询。
2013年6月,通过信息共享平台解答新乐市环保局对杨某违法处置废旧塑料一案的法律适用时,该市检察院发现环保部门提供的照片中有大量的输液器、针管等医疗废物,认为此案可能涉嫌环境污染犯罪,遂建议市环保局向公安局移送此案。之后,杨某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不仅如此,对于民生领域重大案件,检察机关还会提前介入,引导行政执法机关围绕案件定性进行收集、固定证据,避免因时过境迁证据流失,致使公安机关无法立案,影响了对犯罪的打击力度。
今年初,高邑县检察院在平台上获悉质检部门查获6起生产、销售“毒豆芽”案后,主动介入,引导质检部门将收集、固定的证据转化为刑事诉讼证据,从而顺利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据悉,这6起案件查办后,该县菜市场的“毒豆芽”不见了踪迹。
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石家庄市检察机关引导、建议行政执法部门移送了一大批民生领域犯罪案件。据统计,仅今年以来,石家庄市检察机关就引导、建议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102件;晋州市检察院引导、建议行政执法单位移送食品安全犯罪12件21人,为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消除“心肺之患”作出了贡献。
注重发现民生领域渎职线索
危害食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民生领域犯罪案件之所以屡禁不止,还与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甚至徇私舞弊、钱权交易有着直接的关系。对此,石家庄市检察机关利用“两法衔接”平台执法、司法信息共享这一渠道,注重从中发现线索,查处了一批民生犯罪案件背后的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
2013年6月,元氏县检察院在审查该县某化工厂非法倾倒有毒废水一案中,发现该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中队中队长高某有职务犯罪行为,遂立案侦查。经查证,高某利用其揽下的将有毒废水运出的活儿,收取该化工厂有关费用90余万元。同年11月,高某因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无极县商务局牛类定点屠宰执法队队长崔某,在执法中以罚代管,使得该县私屠乱宰及牛肉注水现象严重。2013年1月,无极县检察院从信息共享平台上获知线索后,立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崔某进行了立案侦查。
截至目前,石家庄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案件32件60人,其中包括市房管局张某等9人玩忽职守、受贿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一举扭转了该市民生领域犯罪屡禁不止、严打不绝的被动局面。
“牵着你的手,却看不见你”,不是美丽石家庄;“吃什么心里都没数”,不是幸福省会。石家庄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国政告诉记者,今后该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利用信息共享平台执法司法信息共享这一优势,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民生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为建设美丽石家庄、幸福省会作出全部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