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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 本报记者 张 乔
为了让学生亲身感受庭审现场,体会法律尊严,让更多的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清晰地了解刑事审判庭审流程,6月11日,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组织了一次送法进校园活动,把审判庭“搬进”校园,石家庄第三十二中师生观摩了庭审活动。
此次庭审由刑庭副庭长李胤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苏渝涵、刘飞虎组成合议庭,对孟某盗窃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2014年1月30日0时30分许,被告人孟某在石家庄市某网吧上班期间,将吧台抽屉内的6508.5元现金和吧台上的一部华为牌手机盗走。孟某有两次犯罪前科,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之内再犯新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法院遂以被告人孟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李胤对学生提问进行了答疑,并对暑期将至的学生提出两方面的建议:一方面,希望学生认真规划好自己的暑期,参加暑期活动时一定要认真甄别,不要沉迷于娱乐活动,让自己在没有经济实力的情况下产生犯罪心理,违法犯罪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另一方面,暑期长假很多学生可能会到网吧、游戏厅等场所娱乐,这些场所都是犯罪行为多发地,同学们一定要在娱乐的同时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如遇到犯罪行为,一定要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