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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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
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快捷运行

  

  本报讯 (通讯员 侯聪)泊头市政务服务中心自去年11月完成筹建和部门入驻工作,正式运行以来,按照工作属性划分为项目建设审批服务区、企业办税服务区、便民服务区和综合服务区。目前,共有32个市级行政审批部门进驻,其中,25个部门设立独立办公窗口31个,进驻工作人员56名,入驻审批服务事项222项。

  设市交通运输局、残联、人社局等3个单位为“分中心”,市编办、档案局等7个单位,根据其工作特点和性质纳入综合窗口进行管理。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中心进一步提出了调整窗口工作方案,对部分办件量极少的单位窗口予以整合,调入市交通运输局运政管理工作窗口。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共计12个,每个便民服务中心可办理事项达到15项。

  

  完善制度建设

  强化窗口工作管理

  

  该市出台了《泊头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制订了《泊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泊头市政务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等9项机关管理规定,加大窗口工作人员日常考勤和工作行为管理力度,建立了纠错警示和通报制度。组织各进驻单位对派驻中心首席代表进行充分授权,由各单位“一把手”签订授权委托书,全民负责窗口事项的办理和协调,协助政管办加强人员管理。

  

  

  规范服务管理

  提升中心工作质量

  

  按照优质、高效、快捷的要求,该中心协调进驻部门对审批事项路程进行了修订、完善和优化,并将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承诺时限、办理程序等相关信息印制成《一次性告知单》放置于服务窗口前,供办事群众取阅。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在各窗口建立了“办件台账制度”,窗口工作人员按《政务服务中心办件台账登记表》的栏目逐项及时准确登记、录入微机,并按照服务对象需要,结合自身服务特点积极推行特事特办、预约办理、代办服务等特色服务,压缩办理时限,减少办事环节。加强指导,提升建设水平。先后四次组织相关人员到外地经验成熟单位取经,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确定了统一窗口设置、统一进驻事项、统一受理登记、统一服务标准、统一管理制度的规范化运行模式,在试运行阶段,共受理审批、管理、服务事项1287项,办结127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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