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其壮 蔡浩)“农用车载人”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的交通事故隐患,不啻为“隐形炸弹”。6月3日下午6时左右,衡水交警直属三大队执勤民警在衡枣路巡逻检查时,就发现一辆蓝色农用车车厢里没有拉货,而是满满地拉了20个人,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执勤民警责令驾驶人和后车厢内的人下车,并联系车辆将乘车人转运。随后,对驾驶员杨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上限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