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时波)近日召开的邯郸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的十五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了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和节能环保服务等四大领域重点支持和发展方向。
优惠政策全力助推
加强财政资金扶持。加大国家和省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专项资金争取力度,对园区(基地)、骨干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对节能环保产业重点项目优先申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执行好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十项措施》中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用足用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的创新支持政策,积极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结构性减税政策。推行“全市通办”和“免填单”服务,提供一对一政策辅导,简化办税程序,优化纳税服务,为节能环保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保障土地供给。积极落实节能环保项目用地指标。
简化行政审批手续
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和内容,节能环保产业项目备案一律由所在县(市、区)办理,节能环保产业专业园区项目由所在园区直接办理。对符合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领域 且填补我市空白的重大节能环保装备项目,简化环境评价和用能评审内容,只需办理环评、能评登记表,重点加强施工环节监管和竣工验收管理。
建立协调督导机制
加强协调调度,对列为省、市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园区、基地、企业和重点节能环保项目实行定期督导,每季度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和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动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尽快建立节能环保产业统计制度,确定统计指标体系,全面掌握产业运行发展状况,为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