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董贵生)6月8日,高速交警承德大队查处一起改变车身颜色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4时50分许,该大队民警在长深高速公路承德南站口执勤过程中,对一辆车牌号为京P×××××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结果发现该车改变车身颜色未在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
经询问,车主承认为了凸显其个性,对车身颜色进行了改变。随后,民警对当事司机进行了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