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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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手头拮据 指使少年盗窃
一成年人被依法判刑

  

  本报讯 (通讯员 王立佳)担心自己盗窃被抓,找未成年人当“枪”使,远赴千里入户盗窃。经秦皇岛市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6月3日,被告人刘某被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五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2年8月初,广东人刘某因手头拮据,欲盗窃钱物供自己挥霍。为逃避司法机关打击,他找到同村不满15周岁的谭某,商议由谭某实施入室盗窃,自己为其提供吃住行,包括作案工具在内的全部盗窃保障,并为谭某指示盗窃目标和望风。2012年8月11日,二人从广东坐火车来到秦皇岛。谭某凭借身躯瘦小,采取钻窗入室的手段,在秦皇岛市区多次实施入室盗窃。几天时间内,共窃得人民币、手机、手表、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金银首饰、玉坠、香烟等物,总价值1万余元。

  2012年8月18日晚上,二人乘坐出租车离开秦皇岛途中遇民警盘查,谭某当场被抓,刘某侥幸逃回广东老家,欲再行盗窃时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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