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哲)为全面完成2014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工作任务,近日,省公安厅厅长与厅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了《执法公开推进工作责任状》。省公安厅要求,各部门要按照《执法公开警种部门任务分解表》确定的公开内容、公开方式、时间节点完成执法公开任务。要加强执法公开系统指导,规范本警种系统执法公开的内容、方式、渠道、标准。要建立完善本部门的执法公开审核审批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定期更新制度。
省公安厅强调,对不能按期完成执法公开工作任务和系统指导督导不力的,单位“一把手”要向厅党委作出深刻检查,并取消该部门年度评先创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