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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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海港法院
张贴公告解决物业纠纷送达难

  

  本报讯 (记者 桑桂林 通讯员 王景海)随着法院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处理该类纠纷时送达难问题尤为突出。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以公告张贴形式,合理合法地解决了此类案件的送达难问题。

  海港区法院经过分析认为,导致送达难的因素主要表现在案件批量起诉“多”;房屋空置率“高”;诉讼标的“小”;房屋居住者身份“杂”。

  为了解决这些“多、高、小、杂”案件送达难的问题,海港区法院提出,应出台规定,认可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在欠费业主物业门口及小区内张贴公告的便利送达方式合法有效。业主对自己所持有的物业进行管理、维护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即使业主未实际在该房屋内居住,也应加以合理看管。那么,在其物业门口及小区公共位置张贴的公告理应被视作在其关注并知晓的范围内,只要对公告的期限作合理设置,并保证公告在该期限内被妥善张贴,就应当认定送达已完成、被告业主对诉讼情况已获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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