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晓 通讯员 刘荣英)近日,景县人民法院发布《开展上网裁判文书有奖纠错活动的通知》,规范文书纠错程序,明确纠错奖励标准,提升裁判文书质量。
参与人员广泛,纠错对象明确。动员除审管办、审监庭专职从事文书纠错以外的全院干警参与,以该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所有裁判文书为纠错对象,将不规范使用标点字句、不遵守文书上网有关规定、不准确引用法条等三种情形纳入纠错范围,注重纠错活动的广泛性和实效性。
纠错程序规范,审核标准严格。发现裁判文书可能存在的错误,填写《裁判文书纠错情况表》,并对错误处进行截图,通过内网邮件实名报送至审管办科员。对收集到的“文书错误”由审管办、审监庭共同审核认定。存在认定分歧的,听取案件承办人、合议庭意见,必要时报审委会讨论决定。加强纠错保密纪律,审管办不得泄露纠错人姓名,保障纠错人权利。
明确奖励标准,综合运用成果。对纠错中发现并经确认的问题,给予纠错人每处10元的奖励(同一错误不累计,每份裁判文书不超过50元)。定期向全院通报发现的文书错漏,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将裁判文书纠错及整改纳入个人、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有效提升上网文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