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兰华 通讯员 张婧
●衡水中院
为了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近段时间以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司法公开,保障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根据省法院下发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目录》规定,中院制定了《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目录》,就工作的开展提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协调,强化落实的具体要求。并根据中央司法改革工作部署和省、市政法委及省法院的相关要求,成立了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该院将司法公开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具体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将涉及司法公开建设的部门进行了责任落实和任务分解。同时要求各部门在推进自身工作的同时,积极为司法公开建设建言献策,干警则要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的意识,转变观念,迎接信息化时代的新挑战。在全面总结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从办案流程精细化、工作职责明晰化入手,全面推行审判流程管理,强化对延长审限、案件中止等审批手续的管理,最大限度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努力提高审判效率。除采取裁判文书公开工作日通报,其他各项公开内容定期通报措施外,还将裁判文书上网情况作为各法院审判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对促进工作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除此之外,中院还公布了该院的司法公开目录,在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个方面,进行了多达五十个项目的全面公开。
●故城法院
近年来,故城法院致力于与社会各界的沟通,搭建平台,创新举措,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每一件案件,取得明显成效。
该院建立了“庭、点、员”三位一体的基层民意沟通网络。以基层法庭为民意沟通的主渠道,以乡镇、村委、社区作为民意沟通联络点,依托各村居委人民调解员、基层干部作为民意沟通联络员,建立起“庭、点、员”三位一体的基层民意采集、交流和反馈网络系统。以该院门户网站为基础,并且通过设立院长信箱、举报电话、法院微博等方式来畅通民意网络沟通渠道,向外发布审判执行动态、司法为民举措、队伍建设成效、基层基础建设进程、典型案例及宣传法治信息,搜集网络舆情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案件回访为契机,采取上门走访、电话回访、领导接访、开门听诉等方式听取案件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由研究室对媒体监督、网络舆情、社会焦点、群众评论或来信进行收集并梳理分类,同时存档并督导相关部门办理,做好网络舆情。
●阜城法院
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规范案件庭审过程,确保公正廉洁执法,推进审判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近日,阜城法院组织开展了庭审观摩活动。
庭审结束后,观摩组成员和庭审成员面对面,对庭审各个环节逐一点评,总结观摩过程中发现的不足之处,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及时提醒全院法官注意相关事项,促使法官们在学习观摩的过程中不断提高庭审技能。此次庭审观摩活动是该院认真落实阳光司法,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积极举措,将司法权置于阳光下,加深了群众对法官工作的理解和信任,实现了规范庭审、推进司法公开等多项工作的有机结合。
●景县法院
景县法院建立“1234”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大力提升司法公信。
建好一个诉讼服务中心。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整合诉讼引导、资料检索、便民查询与服务监督等资源,开辟网上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电话立案等绿色通道,提供立案、导诉、收费、登记、调解等“一站式”便捷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滚动播放导诉片、每日公布开庭公告、公开各部门工作职责及各业务庭电话,畅通群众诉讼渠道。
优化两项互动交流机制。坚持“引进来”,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庭审、参加座谈会,向其征求意见和建议。坚持“走出去”,深入开展审务进园区活动,组织各类法治宣传,服务园区经济发展;加强巡回审判工作,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将法律服务送到田间地头,密切法院与群众关系。
健全三项文书上网措施。明确裁判文书上网范围,对裁判文书中不宜公开的信息进行匿名处理或删除处理。要求各业务部门建立专门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台账,对不同案件进行分类登记,审管办建立全院台账。严格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责任,明确承办法官、合议庭对上网裁判文书的质量负直接责任,各庭室负责人对裁判文书质量负管理责任,审管办对各项具体工作负统筹责任。
完善四个信息发布载体。将法院网打造成对外宣传的“第一门户”,及时更新法院概况、新闻中心、案件传真、审判实务、法院文化、裁判文书等栏目信息。以工作动态、院长论坛、审判研讨、数据分析、法院舆情、经典推荐、法官文苑等板块为主体,发布图片资料、表格数据、典型案例等内容。坚持每周编发一条景县法院手机报信息,正面、客观地向社会反映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坚持准确、及时、规范发布官方微博,探索运用微博庭审直播,拓宽司法公开渠道。
●饶阳法院
近日,饶阳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扎实推进司法信息公开工作。
该院成立了司法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院长崔保东任组长。作为一把手工程,院长亲自抓,并进一步明确党组各成员及各庭室队负责人的职责。设立司法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进一步强化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进一步强化审监庭的督导检查职能,要求每月至少召开两次专题调度会,检查督导司法公开进度,安排布置今后工作。要求院办室、审监庭、政治处、研究室等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对充分运用三大信息公开平台制定规章制度,建立司法公开进程考核机制,建立审判流程信息、裁判文书信息、执行信息公开的标准和内容制度体系,把司法信息公开作为全院一项系统工程。
另外,该院党组还决定,在人、财、物等方面要加大投入,有力保障。要特别注重投资效益,重大建设投资要经过认真研究论证和详细预算,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要建立干警计算机信息化应用的全员培训制度,将计算机及网络应用培训纳入专业培训内容,切实有效地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对象、不同层次的培训,通过培训尽快提高干警应用计算机信息化网络系统的能力。院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培训,熟练掌握信息化网络设备、系统的应用技能。将信息化应用状况纳入单位和个人年终考核、评比内容。
●枣强法院
近段时间以来,枣强法院一直对司法公开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查找不足,提出了改进措施。要求,各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要把司法公开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抓紧抓好。提高业务水平,每名干警都要熟练掌握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技术操作,同时对裁判文书等公开的内容要严把质量关。加大惩戒力度,对于在工作中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业务庭庭长要约谈,并作为庭长工作能力的重要考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