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车没有上保险,被撞后为减少经济损失,三人合谋上保险后故意制造事故骗保,5月27日,唐山市路南区检察院以被告人史某等三人涉嫌保险诈骗罪,向路南区法院提起公诉。
2013年2月下旬的一天晚上,24岁的大学生史某驾驶一辆牧马人吉普车到唐山市区,不小心撞在信号灯杆上,致该车前部受损。因当时车辆未上保险,为减少损失,史某找到孙某,告知自己的车辆发生事故,并提出想给车辆上保险,孙某遂找到某保险公司要求入保。2013年3月1日,史某持其拍照的与自家车相同型号车辆的照片,到某保险公司营业部,给自己的车辆办理了投保手续。事后,史某送给孙某5000元现金。
2013年3月3日21时许,史某让赵某驾驶已被撞的吉普车,来到市区卫国路与北外环路交叉口处,故意撞击制造了虚假的事故现场,并报险。2013年7月19日,史某获得理赔款113373元。
王志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