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志刚)近日,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通知》,明确了开通涉大气污染非诉执行案件绿色通道等措施,全力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保护生态环境建设。
该院要求,有条件的基层法院设立涉环保案件审判法庭或合议庭,推进大气污染民事案件专业化审判。依法加大对环境监管失职犯罪、阻挠环境执法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污染大气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依法监督、支持、保障环境行政执法监管措施落实,正确处理大气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与涉环保企业权益之间的关系,开通涉大气污染非诉执行案件绿色通道,加强涉环保诉讼案件审理。强化司法公开和宣传,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典型案例和重大案件审执情况通报,提升全民环保意识。加强对涉环保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问题调研,为党委政府制定环保政策、企业制定环保措施提供法律参考,有效预防和避免环保风险。积极探索涉大气污染刑事、民事、行政综合审判机制,依法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与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信息交流机制。充分利用司法建议,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综合运用多种处罚手段,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