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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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法院公告

  顾礼平、南通百福德食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石家庄华顺物流有限公司诉郝月田、顾礼平、南通百福德食品有限公司、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通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赵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高建恒: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华兴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东民二初四字第001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张宝国:

  本院受理三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决定对查封的位于三河市燕郊东蔡各庄村东(房产证号:燕字第026796号、燕字第026797号)房产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取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一个星期四上午九时三十分在三河市人民法院二层第三调解室选取评估机构,(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不到视为同意本院采取随机方式从名册中选取评估机构对查封的房产进行评估。不再另行通知。

  三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石家庄星洲大酒店有限公司:

  本院审理的原审原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支行(原石家庄市商业银行长安支行)诉原审被告石家庄市长安区政府招待所与你及第三人河北明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三楼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领取提存款通知书

  

  常维平:

  蒋建忠已于二O一三年十月十五日将根据合同应交付给你的2013年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租金合计人民币叁万元整提存于我处。请你于二O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之前,持本通知书、身份证,到我处领取。如果你在五年内不领取,该提存款将上交国库。

  我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89号长安广场九层

  联系人:曾军

  电  话:0311-89105787

  邮政编码:050011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公证处

  2013年10月16日

  

  遗失声明

  

  王栋不慎将人民警察证丢失,证号为020607,特此声明。

  李扬不慎将警察证丢失,证号为087897,特此声明。

  河北省燃料经销有限公司不慎将行政章“河北省燃料经销有限公司”及订货专用章“河北省燃料经销有限公司煤炭订货专用章(2)”丢失,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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