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磊)邯郸市检察院开发区检察室近日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了安某与覃某。
据悉,住于邯郸开发区的安某曾在邯郸百度分公司工作,在工作中多次帮助他人删除负面信息,从中收取一定费用。2011年,安某从百度公司辞职后,利用此前积攒的人脉继续进行着“有偿删帖”这一行径,并在此期间认识了“同行”——广西人覃某。随后安某建立了有偿帮助他人删除负面信息的网站,与覃某二人分工合作,一人负责拉客户,一人负责联系删帖,客户们通过在安某的网店购买虚拟商品的方式,从自己支付宝账户内将好处费转入安某的支付宝账户。经审查发现,仅2013年6月至8月间,安某、覃某通过提供删除恶意信息服务,经营额达6.8万元。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安某、覃某的行为已经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