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南晶)为落实省、市关于“黄标车”淘汰要求,有效减少邢台县机动车污染排放量,10月21日,邢台县政府在该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召开了“黄标车”治理淘汰推进会议。全县有关部门逐一签订了责任状。
据邢台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陈振旭介绍,邢台县开展“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开始实行,全县将于今年12月31日前,将2004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柴油机动车和2000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汽油机动车,共计2417辆,全部淘汰完毕。任务将分解到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邢台县委常委、副县长贾立宁在会上与有关部门代表逐一签订了责任状,并就“黄标车”淘汰工作向与会人员提出要求,各部门要确保任务目标超前保质完成,按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将全县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