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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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中院开通
全省首家院长微信平台

  本报讯  (记者  曹永学 通讯员  高猛)记者10月25日从省法院获悉,继衡水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开通后,该院于10月23日又开通了全省法院系统首家实名认证的院长微信平台,名称为“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微信平台具有零资费、跨平台沟通、显示实时输入状态等特点,开通院长微信平台是衡水中院应对移动互联时代挑战,完善司法公开机制,推进网络司法服务和公共关系创新的重要举措。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推送内容,与特定群体的文字、图片、语音的全方位沟通、互动,实现了法院院长与社会各界的零距离沟通。

  院长微信平台的开通,标志着衡水中院的司法公开工作在全省法院率先走进了“微时代”,在新媒体时代,衡水中院初步实现了“网站+微博+微信”三位一体全覆盖,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强化宣传和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夯实了平台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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