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冯立成)滦县消防大队民警在对该县一家名叫“豪客来”的宾馆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营业,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 。对此,消防部门作出决定,给予该宾馆责令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