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县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于日前出台了《公务车辆管理使用办法》,给公车戴上“紧箍咒”,严防公车私用。该办法规定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使用公车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写明用车时间,由办公室出具派车单,公务执行完毕后,必须按规定时间返回单位。并由纪检组、监察室和办公室成立联合督察组,不定期对车辆使用进行督察,督察情况与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挂钩。 韩亚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