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桑桂林 通讯员 庞竞争
10月16日是卢龙县木井镇司法所第四季度普法宣传工作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走进田间地头”的第一次行动,目的地选在了木井镇郝佃子村。
当司法所的普法宣传车开进村委会大院时,等候已久的百姓们纷纷围上来。整整一上午,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共解答群众提出的各项法律疑难问题20余个,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00余份,还现场调处了一起矛盾纠纷。
这起矛盾纠纷源于玉米收割。安某和郝某两家的农田紧挨着,今年郝某家用机械收割时,误收了安某家的两陇玉米,安某向郝某索赔,但郝某认为安某狮子大开口,拒绝赔偿。由此,双方发生冲突。针对这种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对今年玉米产量和市场价格进行了调查了解,然后将两位当事人请到村委会办公室进行调解。郝某表示,只要安某的要求合理,他愿意赔偿。因为事先做过调查,所以面对安某1000元的赔偿要求,工作人员有理有据地给其进行了分析,最终双方同意赔偿300元,并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