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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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道德模范王文忠衡水检察院传经送宝

  本报讯  (张春旭)为贯彻落实衡水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预热升温的实施意见》要求,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衡水市人民检察院于10月14日召开市县两级院视频会议,邀请枣强县芍药村党支部书记、全国道德模范王文忠给全市检察人员作报告。

  王文忠担任芍药村党支部书记6年多来,先后捐资垫资400多万元用于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使芍药村实现了由乱到治、由穷到富的转变。在汶川、玉树、彝良、雅安、岷县发生地震后,其先后捐款、捐物资200多万元,并带领芍药村民组织党员突击队,五次赴地震灾区一线抗震救灾。他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先后捐款数百万元帮助贫困学生和农民工。其先进事迹被中央、省、市各级媒体和网络予以报道,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他先后被授予“全国抗震救灾模范”、“全国道德模范”、“全国百名优秀志愿者”、“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两次入围“感动中国”候选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金荣海代表院党组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要按照“以德育院”的要求,向王文忠同志学习,学习他爱国爱乡、无私奉献的道德情操,对群众真切关怀、真心帮助、真诚服务;要学习他与时俱进、积极探索的创新精神,不断提高自身本领和工作能力,创造出无愧于时代的辉煌业绩;要学习他迎难而上、艰苦奋斗的顽强意志,在困难面前不屈服,在挫折面前不退缩,以顽强的精神状态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要学习他严于律己、公道正派的优良作风,以自身良好形象和实实在在的政绩取信于民。要把学习王文忠同志的先进事迹与为民务实清廉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融入各自本职工作的各个环节,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实现想民、为民、爱民、护民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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