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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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检察院探索
建立公益诉讼机制

  本报讯  (记者  曹永学)遵化市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机制,督促政府相关部门代理身份不明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督促国有资产管理机构通过诉讼手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取得较好效果。

  遵化市检察院的公益诉讼起源于一起交通肇事案。去年3月16日,一辆大型客车在遵化市境内将一名横穿公路的行人当场撞死,死者身份一时无法查明。此案移送遵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公诉人员认为,为保护被害人及其亲属的民事权利,应由相关部门代替无名氏被害人及其亲属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于是,遵化检察院向该市民政局发出督促起诉意见书。遵化市民政局聘请律师,代替死者亲属以原告身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一审判决肇事方赔偿死者近33万元,赔偿款由民政局代为保管。今年年初,无名氏被害人家属终于被找到,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家属成功获赔。

  到目前,遵化市检察院通过督促民政部门代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已为2名交通肇事无名氏被害人家属索赔共计60余万元。

  在此之后,遵化市检察院将公益诉讼延伸到国有资产损失案件。他们以国土出让金收缴、防空易地建设费收缴、环境污染等作为重点,通过发放督促起诉意见书,督促政府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提起诉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今年以来,遵化市检察院已向该市相关政府部门签发督促起诉意见书5份,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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