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3日讯(记者 刘波)记者今天从省政府获悉,今年以来,我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截至目前,已取消省级“三类”行政审批事项118项。
今年以来,我省认真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已分两批衔接国家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7项,接收下放32项;取消省级“三类”行政审批事项118项,下放57项。目前,我省已经起草了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严格对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一般不再设定新的行政审批事项。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清理不适应实际情况、不符合发展需要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省政府对2012年12月31日前公布的现行有效的231件省政府规章进行了集中清理,其中已被上位法代替或内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应予以废止和宣布失效的省政府规章8件,删除处罚条款、降低处罚标准、压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空间等修改行政处罚规定的省政府规章29件。同时,对全省现行有效的53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64件,列入修改目录1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