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的刘某是邯郸县一家私营铁矿矿主。8月5日下午,刘某带工人清理井下巷道时,发现有一处巷道比较容易挖掘,并且有不少铁矿石。当他们顺着巷道往深处挖掘时,发现前面是邻矿的封堵墙。此时,刘某被利益冲昏了头,指挥工人打开邻矿封堵墙,越界开采矿石。开采过程中,邻矿工作人员发现了刘某几人的行为,及时进行阻止,并通知主管机关。主管机关派人到现场,重新封上封堵墙,并对刘某进行罚款警告处理。事后,刘某心生怨恨,当晚就用水泵向邻矿大量排水,致使三个水平采矿面被水淹没,无法正常实施挖掘作业,被迫停工20天,造成各项经济损失达70余万元。
10月12日,刘某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被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郝雪强 薛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