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法德 通讯员 胡志强)近日,由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和湖南商学院联合组织开展的人民调解理论征文评选活动结果揭晓,评出一等奖5篇、二等奖29篇,三等奖33篇,其中,我省获二等奖3篇,获三等奖2篇。这5篇作品有的是经验总结,有的是前沿探索,都有着较强的实践基础和理论深度,对于发展新形势下人民调解组织,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获得二等奖的是:石家庄市裕华区司法局基层科长贾茹撰写的《论完善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张家口市宣化区南关街道演武厅社区调解员陈冬云撰写的《如何推进人民调解员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张家口市宣化区南关街道造纸厂社区调解员郭迎春撰写的《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获得三等奖的是:晋州市司法局木双利撰写的《论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石家庄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季会兴撰写的《浅谈医疗纠纷的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