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7日讯 (丁力辛)按照省法院集中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全省法院于今天集中宣判89件“两抢一盗”刑事案件,2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3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53名被告人被判处6个月至19年有期徒刑。
今天上午,省法院在石家庄、沧州、承德宣判3起二审抢劫案件。
据介绍,省委政法委就集中开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行动作出部署后,省法院于9月29日制定了《关于集中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级法院从9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集中开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行动,对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的重特大“两抢一盗”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严惩,对依法应当判处重刑的要坚决判处重刑,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判处死刑,狠狠地打击其嚣张气焰,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