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7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许超文)今天,张家口市法院组织全市法院对辖区内“两抢一盗”刑事案件集中宣判,共结案24起,涉及犯罪起数累计132起,犯罪金额累计40余万元,共判处被告人36人,30人被判处6个月至1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6人被判处拘役,定罪处刑率100%。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案件均处以重刑。赤城县法院对入户抢劫的被告人罗某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宣化区法院对连续9次持刀抢劫的被告人武某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