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吴兰萍)近日,河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梁亚主持的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产品缺陷与产品责任的类型化研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
该项目提出的重要观点在国内相关研究领域居于前沿:开发风险抗辩的确立旨在将严格产品责任绝对化的倾向予以遏制,从而对严格产品责任原则的严格程度进行调节;严格产品责任原则适用于产品的制造缺陷具有正当性;严格产品责任原则的确立并非产品责任立法的最新国际潮流和趋势;在中国的《侵权责任法》中,应构建以产品缺陷为基准的生产者产品责任之二元归责体系,即在制造缺陷案件中,生产者承担严格责任;在设计缺陷与警示缺陷案件中,生产者承担过失责任。上述观点可以为立法机关修订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则提供参考,为司法机关准确而又适当地确定产品生产者的责任提供指导,同时也可以避免生产者因承担过重的产品责任而影响生产力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