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6日讯 (记者 李永志)今天,省公安厅向社会公布简化户口落户手续的七项便民利民措施,并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从今日起正式执行。据介绍,这是公安厅首次对各市的落户手续进行统一规定。
简化后的户口落户手续为租房居住者带来了福音。只要有稳定工作并租房居住的,凭书面申请、务工(经商)证明、租赁房屋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即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有随迁人员的,提交随迁人员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
对有稳定工作并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凭书面申请、单位出具的务工和居住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有随迁人员的,提交随迁人员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
同时,我省公安机关一如既往地注重简化人才引进的落户手续——对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代理协议的毕业未满三年的大专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凭书面申请、毕业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即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对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具有国家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包括中级)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凭书面申请、职业资格证书或学历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即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此外,广大群众极为关注的自购房落户手续和亲属投靠落户手续,都得到了简化。据介绍,有稳定工作并自购房屋的,凭书面申请、务工(经商)证明、房屋产权证明(购房证明,包括购房协议和付款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有随迁人员的,提交随迁人员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人与随迁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
对夫妻投靠的,凭书面申请、结婚证明、夫妻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父母、子女投靠的,凭书面申请、申请人及迁入人户口本和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值得一提的是,居民从此可以免受在原籍与落户地的奔波之苦。即日起,上述情况中,凡能通过公安网查询到居民的户口和身份证信息、能够准确证明居民身份的,不要求提供原籍户籍证明、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凡能准确证明亲属关系的,也不要求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另据了解,年底前,县级公安机关将建立网上户籍室,受理群众的咨询,解答群众的疑惑,并逐步提供业务办理状态查询服务。届时,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户口办理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