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10月17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省法治办、省财政厅、省监察厅三部门联合通报要求
进一步规范全省行政处罚行为

  

  本报讯  (翟焰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解决我省在行政处罚方面影响发展环境和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省法治办、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前一段时间对全省11个设区市部分执法部门和7个省直执法部门2012年度行政处罚行为进行了抽查。近日,省法治办、省财政厅、省监察厅联合下发文件,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今后如何进一步规范我省行政处罚行为提出了要求。

  通报指出,一是各地各部门以强化制度建设为基础,建立规范行政执法的制度框架。石家庄市、邯郸市、保定市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处罚案件统计、“首违不罚”、行政执法监督员等制度;廊坊市统一处罚标准、统一处罚程序、统一处罚文书、健全配套制度,促进公平、公正执法;二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基本建立并得到一定程度落实。省政府37个行政执法部门已经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并报省法治办审查备案,11个设区市的绝大部分行政执法部门也已经建立相应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行为有效规范。秦皇岛市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两转三服务”总体部署,开展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监督检查、农业及环保系统案卷评查等监督检查活动;张家口市建立了800多平方米的罚没物资公务仓,无论是进仓还是出仓,都在执法部门、财政部门、监察部门、法治部门监督下进行;省卫生厅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行政处罚网上管理系统”,实现了行政处罚信息工作动态管理和网上稽查功能,有效规范了卫生系统行政处罚行为。

  通报还对我省行政处罚行为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批评。一是违反法律规定,乱处罚、随意处罚的问题。其中包括:超越法定权限随意处罚,行政处罚法定程序缺失程序倒置,以罚代管,无行政处罚案卷、不组卷等;二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方面的问题。其中包括:个别单位尚未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个别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不合法、不合理、不全面、不清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三是罚没物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其中包括:罚没物资不按规定使用票据,罚没、暂扣物资出入库管理不规范,罚款汇缴不规范、不及时。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的行政处罚工作,通报要求,一要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二要深入开展提质提效专项行动,全面规范全省行政处罚行为。三要上下联动,建立长效监督检查机制。全面自查整改。各地各执法部门,要认真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自查整改。此次没有检查到的单位,也应对照其他单位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内部自查,完善和落实执法责任制,全面规范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

分享到: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治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