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三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报案称: 8月30日,陈某通过邻居认识了自称是香港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内地一个报单中心负责人李某,李某向其宣传该公司的投资理财项目能够获得极高的收益率。在李的宣传诱骗下,陈某将77000元汇入李某指定的账户作为投资款并于8月31日、9月1日相继如约收到投资收益共计1800元。但9月3日,李某下落不明。
经侦大队经侦查发现,2013年6月至9月,李某和王某谎称是香港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内地的报单中心负责人,以高额收益为诱饵,诱骗陈某、于某等人进行“投资”,已骗取投资款达120余万元。10月5日,侦查人员将王某抓获。(李纳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