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张春平)近日,张家口下花园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夫妻双方分居六年,被告心中充满仇恨的离婚案件。
原告刘某与被告邢某2001年结婚,婚后双方因性格、年龄等方面的差异逐渐发生矛盾,2007年刘某在未通知邢某的情况下带着女儿回娘家居住,从此中断与邢某的联系。邢某在寻找女儿的过程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终身残疾。2013年8月刘某起诉离婚,法院受理后发现虽时隔多年,但邢某的心里仍然充满仇恨,他认为刘某的行为不仅离间了他和女儿的感情,还是造成自己终生残疾的罪魁祸首,毁了他的一生。
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后,依法调解,从法理、情理两方面入手,耐心细致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消除了被告内心的怨气,同意离婚,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妥善安排,孩子暂时先跟母亲刘某生活,寒暑假回来跟邢某生活,等到孩子适应了邢某这边的生活时,再随邢某一起生活。邢某看到自己的孩子又能回到自己的身边,很是感动。刘某对能从名存实亡的婚姻中走出也感到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