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1月30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催生“无诉村”之路
——尚义法院推行“法官+村官”调解模式化解矛盾纠纷扫描

  本报记者 梁燕 通讯员 米继先 乔明清

  农村,尤其是交通不便的偏远农村,法庭辐射力不足,较为单一的民事纠纷、邻里矛盾该如何解决?今年5月,尚义县法院推出的“法官+村官”调解模式,拓出一条可行的路子。

  今年5月,尚义县法院在开展“走、察、化、促”活动中,借助大学生村官的力量成功调处了一起家庭暴力离婚案件:王某和任某是同是大青沟村人,原本是一对感情较为融洽的夫妻。自王某生下一个女孩后,任某家人对待王某的态度发生变化。王某、任某感情随着出现裂痕。近两年来,王某遭到任某及家人暴力殴打9次。王某曾多次到县有关部门上访,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无果。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耐心指导大学生村官稳定双方及家人的情绪,适时指导王某通过诉讼渠道解决纷争。其后,法官与大学生村官先后8次组织原、被告及双方家庭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使该案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透析案件全过程,尚义县法院得出三方面的结论:偏远农村的矛盾纠纷容易激化,需要得到更多的法律关爱;人手再紧,也要强化基层法庭的辐射力度;大学生村官具备先决条件,是司法职能借助的力量。

  院党组统一认识后,确定5个偏远乡村为“法官+村官”调解模式示范点。明确1名法官、1名书记员同示范村的大学生村官直接结对挂钩,县政府、县法院、县乡人民调解组织做好协调、衔接工作。

  “法官+村官”模式特点是责任明确:

  大学生村官接受法官的委托收案。对简单的民事纠纷、邻里纠纷就地化解。化解不成,由法官联系结对法官介入。结对法官对包片村乡定时坐班,对介入案件进行走访、回访。通过巡回开庭、约谈,化解矛盾纠纷。

  建立明确的例会制度。除结对法官与村官建立直接的联系渠道外,法官每月初进行一次结对法官与村官例会。总结上月工作,对存在的矛盾隐患进行上报,研究解决方案。对好的做法进行交流,达到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

  对大学生村官进行严格培训。县法院协调组织,由资深法官、律师、人民调解员对大学生村官进行法律、民调等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进行培训,通过具体案例对他们进行现场指导。

  由于责任明确,培训严格,“法官+村官”调节模式在示范点推行后,很快见到实效。使得偏远农村矛盾纠纷无人问津现象得到根本扭转,使非诉调解与进入诉讼程序实现了无缝衔接。半年来,大学生村官就地化解矛盾纠纷50余件,法官介入诉前调解36件。其中三个示范点基本实现了“无诉”村乡,没有发生一件涉案闹访或群体性上访案件。

  “法官+村官”调解模式反馈到张家口市中级法院崔存利院长那里,他感到这是偏远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式方法的一大创新。他迅速做出批示,希望这一新鲜事物得各方面的关心和爱护,并责成中院政治部、办公室人员深入基层,对“法官+村官”模式认真总结完善。

  在各方面的关注下,“法官+村官”调解模式在更大范围推广,调解室、软硬件建设全面加强,履行责任和职责全面公示,保障机制常态运行。尚义县法院协调县乡政府将大学生村官参与司法调解纳入行政管理目标序列。结对法官、大学生村官的工作业绩,成为提升、评先评优的一项内容。

分享到: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治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