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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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问责 社会管理成“硬指标”
——2012年我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回顾之四

  本报记者 曹永学

  中央和省委一系列重大部署的快节奏出台,凸显了落实的重要性。

  2012年,省委、省政府对各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实施了多层次、多波次专项督查。5月,按照省委部署,省综治办会同省基层办,对各地落实“两个排查”工作机制、基层平安创建等工作进行督导。6月,省委、省政府督查室对社会管理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9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省综治委组织多个部门组成巡视督导组,用2个月时间,分南北两片对各地推广肃宁县“四个覆盖”经验进行督导。10月,省委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省派驻各地信访维稳督导组职责范围,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针对十八大等重要时期安保工作,各级综治成员单位加大对平安建设联系点、省挂牌督办问题的督导力度。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导。2012年以来,省、市两级共派出督导组700多个,形成了以督导促落实的强大声势。

  围绕省委部署、综治重点工作和群众反应较大的问题,全省各级注重到落实的第一线发现、解决问题。对影响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采取省级挂牌督办、成员单位督导、省综治办暗访检查、召开调度会、通报情况、发督办函等一系列措施,形成完整闭合的解决问题链条。

  去年11月初,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省综治办组织5个暗访组,对各市开展“两个排查”专项行动和解决省挂牌督办重大问题情况进行暗访检查,将发现的5类问题以视频调度会的形式通报全省,并下发综治工作督办函,跟踪督促责任单位迅速整改。

  2012年,省综治办分三批对64起重大矛盾纠纷和59个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进行挂牌督办,推动了整改和化解工作,在十八大安保中未发生任何问题。

  综治考核是推动落实的重要手段,省综治办根据中央和省委重要部署,不断完善考核办法,提高推广“肃宁经验”、开展“两个排查”、综合试点等重点工作考核比重,考核结果记入领导干部综治工作实绩档案。

  邢台市综治办主任徐涛明在综治岗位工作已近10年了,他深有感触地说:“实行综治量化考核,各市实施排名通报,得分多少一目了然,这就激励我们不能安于现状,必须想方设法推陈出新,激发工作活力。”

  问责贵在严格。2012年初,省综治委、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联席会议,对群众安全感低于60%的5个县(市、区)实施一票否决警示。2012年,省、市两级共对17个地方(单位)实施了一票否决警示,对14个地方(单位)实施了一票否决。

  提拔任命、评先争优、资格称号认定……在我省各地,任何综治成员单位和领导干部要取得这些部门荣誉和实现“人生进步”,都需要过一道槛,这道槛就是当地的综治委。在评选表彰2011-2012年度“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时,有的单位因受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警示,被建议取消了评先资格。正是在“一票否决权制”、综治考核制的有力推动下,我省社会治安形势连年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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