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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 本报记者 李建华 郭文晓
坚持以人为本
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临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下大力气解决涉检访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从全县14个乡镇中选聘有丰富信访工作经验的29名乡镇干部为涉检信访联络员,通过信访联络员的有效工作,共化解社会矛盾6起,防止进京赴省到市访3起,群体事件1起。
积极开展“专项”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程序意识”专项活动。针对近几年来的执法办案情况,该院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有瑕疵的案件进行了全面整改。通过开展业务知识考试、法律文书制作评比、组织出庭观摩等业务实践,干警进一步增强了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制订措施,选拔有责任心、事业心的人做信访接待工作。在邯郸市院出台《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推行信访联络员制度的工作意见》之后,该院迅速在14个乡镇设立信访联络站,并选聘了29名信访联络员。同时,对选聘的信访联络员,实行常规化管理,通过开展定期培训,提高其法律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有效地防止信访人进京赴省到市访情况的发生。
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信访联络员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检察宣传月等活动,宣传信访联络员的职责和作用,使人民群众的诉求能够就近反映,就近解决,进一步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规范管理,确保信访联络员工作顺利进行。在控申科设立信访联络员办公室,由分管控申工作的院领导任主任,指定控申科长负责信访联络员的具体工作。该院出台了《临漳县人民检察院信访联络员暂行规定》,要求信访联络员必须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知识、信访举报有关知识,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对突发上访群众,及时控制势态,了解具体情况,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安抚上访人员情绪,使问题解决在初期,化解在萌芽;对矛盾纠纷及时调查了解,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公平公正地予以解决处理;定期对信访情况进行排查,准确掌握信访人的思想动态,准确反映群众的民生问题和村干部廉洁自律等问题。
发挥联络员作用,稳控涉检信访人员。对涉检信访苗头和群体性事件隐患,经常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充分发挥信访联络员在当地的威信和社会关系,进行协商解决,把群众诉求解决好、权益维护好,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当地,把信访人稳控在当地,达到息诉罢访的目的。信访联络员与办案人共同稳控信访人的做法取得了较好效果。
坚持“四抓四促”
提高预防职务犯罪水平
临漳县院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坚持“四抓四促”,积极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是抓评比,促工作落实。该院党组始终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全盘抓,班子成员分口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预防部门总协调的预防工作格局。对预防工作的开展情况,实行月评、季评、年终总结的动态检查考评机制。二是抓网点,促机构建设。在该县县委的支持下,将预防成员单位延伸到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并与各成员单位联合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小组,建立了联席工作制度。三是抓建议,促水平提高。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时,坚持“五个一”预防机制,即“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顿、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回访”,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四是抓专防,促工作创新。实行重点工程合同双签制,分别与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明确规定各方的职责,防止“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对工程招投标、材料购进等关键环节进行同步跟踪预防,增强专项预防工作的实效性。
做好三项监督
提升社区矫正水平
该院把参与社区矫正管理、监督社区矫正执法作为监所检察的重要内容,坚持三项监督,使社区矫正成为创建平安社区、促进社会稳定和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平台,有力地提高了社区矫正的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一是全程监督。既监督社区矫正执法交办环节,又监督社区矫正接收环节,预防出现滞管或脱管。二是环节监督。执法部门向社区移交时,既交人员,又交资料,更交相关手续和目前现状,预防发生脱管和失管,造成“游民”或重新犯罪。三是效果监督。注重在执法部门全程完成法定程序上严把关,预防“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带入矫正程序,使违法者切实受到法律惩戒,被矫正人员切实受到教育。
通过三项监督检查,发现有4名社区矫正人员漏管,2名社区矫正人员严重脱管,依法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了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
坚持“四导”方法
力挽失足青少年
该院为将“检爱工程”落到实处,不仅积极探索针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四导”工作法,即感情传导、心理疏导、耐心开导、引路指导,而且将此工作法延伸至校园内、家庭里,对已经出现不良恶习、心理痼疾、情感挫伤等问题的青少年积极帮教,预防问题少年滑入犯罪的深渊。
感情传导就是把问题少年当作自己亲人,给予关爱,送去信任,建立感情,让失足者体会到大家庭的温暖。心理疏导就是根据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和行为表现,打开心锁,打通思想,开展心理矫治,使之尽快走出阴霾。耐心开导就是对失足少年要有十分的诚意,百分的耐心,充分的尊重,平静而不急不躁,温和而不厌其烦。讲道理、说案例,能够使其正视错误,悔过自新。引路指导就是通过交心谈心,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端正生活态度。
自开展“四导”工作法以来,该院通过向各中小学校发函致信,积极主动协助学校和家长们做好问题少年的“四导”工作,共接待问题少年8人21次,检察官还多次走访青少年的老师、家长、亲戚、朋友,其中家访13次、校访18次。用真情实感帮助挽救问题少年,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端正生活态度,重新回归社会。
严查职务犯罪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该院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把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成功查办中石化临漳分公司工作人员樊某等5人倒卖农用柴油300余吨的坑农、害农案件的基础上,2012年成功查办了香菜营乡某村支书、村主任、会计等4人贪污粮食直补款窝案,为国家和农民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
其主要做法是:认真分析涉农专项资金犯罪发案的主要特点和环节。一方面到财政部门调取各种惠农专项资金的流向及审批程序,另一方面深入农村、农户具体了解专项资金的使用、落实情况;加强与纪委的协作,拓宽案件来源渠道;密切关注涉农职务犯罪,坚持查处和预防两手抓。该院就该县涉农职务犯罪问题实施专题预防和个案预防,帮助农村和有关单位整章建制,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查漏补缺,实行重点预防。
推进刑事和解
力促社会矛盾化解
刑事和解是司法机关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管理机制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段。临漳县院通过加强公诉人员刑事和解能力建设,极大地提高了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和解成功率。2012年,共促成刑事和解案件12件次,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其主要经验做法是,熟练掌握法律和各项政策规定是做好刑事和解的前提。公诉人员首先要熟练掌握刑事诉讼关于刑事和解工作程序和要求的相关规定,保证刑事和解工作依法进行。其次要对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和程序有相当熟练的掌握。
对案件事实和双方当事人的详细了解,是做好刑事和解的基础。公诉人员必须时时把握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的进度,督促其及时把握有利时机达成和解。在主持刑事和解时,公诉人员要准确判断出双方当事人中的“当家人”,对是否接受调解协议能最后“拍板”决定。
用真情打动人、真话说服人是做好刑事和解的关键。在刑事和解工作中,要协调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用真情的话语打动人,用朴实的话语说服双方当事人,让被害人感到法律的保护和关怀,让被告人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宽容。
及时制作调解书是对刑事和解成果的巩固。公诉人员对主持或促成的刑事和解,要及时制作调解书予以巩固,要掌握写作刑事和解文书技巧,针对刑事和解中常见的反悔等情况提前预防,减少双方矛盾重新产生的机会,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严把“五个关口”
确保案件质量
该院始终把保证案件质量工作放在第一位,特别是成立案件管理室以来,更是严把关、高要求,充分发挥案管工作在保证案件质量中的重要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严把录入关。明确各业务科室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保证业务科室所承办案件录入准确、及时。二是严把登记关。侦监、起诉、民行、自侦案件在承办人首次在计算机上录入时,分门别类详细地填写纸质登记表,便于对案件办理流程监督、月末统计分析和电脑备份。三是严把质量关。从案件的录入到办结,严格按要求和流程,认真核对每起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做到准确无误。四是把好监督关。为充分发挥案管工作在案件质量管理上的作用,严格办案程序,严格办案流程,严格办案时限,对即将超期的案件实行提醒制度,保证各类案件都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定期和不定期到各个业务科室调查、督导,保证案件的及时登录和及时办结。五是把好保密关。该院制定了案管工作人员保密制度并进行专题培训,要求工作人员严守保密纪律,不该问的坚决不问,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创新工作机制
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该院秉承“科技强检,素质兴院”的整体工作思路,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牢牢把握法律监督这一职能的前提下,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监督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严格依照司法程序开展职能工作,维护人民权益。自2011年任建民检察长就任以来,院党组一班人积极探索创新检察工作机制,深入基层、企业走访调研,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使临漳检察院的整体工作局面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业务上,努力打造出全院一盘棋,先后建立了“大侦查、大公诉、大信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和信访联络员制度”,在教育管理、案件侦破、出庭公诉、化解社会矛盾、班子队伍建设等各项检察工作中均取得了显著成绩。
踏实奋进的工作换来了满载而归的荣誉。临漳检察院连续四年被省检察院、团省委、省人事厅等部门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被邯郸市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院”,连续四年被县人大评为“人民满意单位”,2010年被评为省级“园林式单位”。
转变培训模式
助推队伍职业化建设
俗话说“打铁还须自身硬”。近年来,该院不断加强检察队伍职业化建设,强化法律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探索检察队伍职业化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有力地促进了检察工作的新发展。
为进一步夯实干警理论基础,打牢公平、公正执法的基本功,转变教育培训模式,努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质。一是实现培训方式由扁平向立体的转变。该院以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助理人员的岗位要求和能力需求为依据,分三个层次制订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计划,主要进行政治理论、先进管理理念、现代知识理念方面的培训,逐步实现从“一刀切”的扁平式培训逐步向“以人为本”的立体式培训过渡。二是实现考核管理由粗犷向精细的转变。随着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深入,该院加强干警执法档案管理,推行教育培训学分记录,健全公共目标考核体系,使干警教育培训的考核和管理逐步实现日常化、精细化和透明化。三是实现参训需求由被动向主动转变。该院努力创造良好的教育培训氛围,积极为干警提升学历、扩充知识提供有利条件和物质支持。目前,有十余名干警攻读硕士学位,两名干警攻读博士学位。此外,还选派优秀人才到先进院学习、实习和培训。
打造品牌文化
提升检察队伍形象
临漳县检察院始终将检察文化作为机关的管理思想、管理理论和管理形式,积极增强检察工作的文化支撑,通过培育服务文化、创新文化、学习文化、家园文化四个品牌,打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检察文化建设平台,增强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软实力,努力提升检察队伍形象。
一是打造服务文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该院积极培育服务文化,将“执法办案就是服务”的文化理念浸润到每一名干警心中,切实做到“三树立”,努力树立主动服务、重点服务、全面服务的理念,把服务措施具体细化到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树立主动服务理念,积极探索服务新途径;树立重点服务理念,积极关注和保障民生;树立全面服务理念,将服务贯穿执法办案始终。二是打造创新文化,助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着力培育“追求卓越”、“创新无止境”等文化理念,坚持以创建一流业绩为目标,大力培养积极向上的创优意识和奋斗精神,为检察工作发展提供不竭动力。三是打造学习文化,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以开展“培养一专多能型人才、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为载体,不断创新学习形式,积极构建大练兵的平台,使“全员学习、终生学习”的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推行“人岗随动”,搭建相互交流的平台。四是打造家园文化,全员共享和谐文化氛围。院党组立足于服务者、引导者的职能定位,积极改善办公环境,打造交流平台,先后建立了图书室、荣誉室、阅览室、活动室等,丰富干警文化生活的场所,注重加强环境文化建设和环境美化。通过这一系列的工作,增强了干警的荣誉感、归属感和责任感,提高了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