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庆绵
多年来,我院坚持立足检察职能,把强化法律监督与做好群众工作结合起来,将群众工作贯穿检察工作始终,用群众工作统领检察工作,实现了检察工作与群众工作的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加强队伍建设
在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上下功夫
一是是强化群众工作能力学习培训。培养“复合型、专业化、精英化”人才,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法律监督水平,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取信于民、服务群众。
二是强化群众工作实践。有计划地安排年轻干部和业务骨干到基层一线、信访部门,加强群众工作的实践锻炼,提高掌握群众心理、使用群众语言、疏导群众情绪、处理群众诉求等能力。
加强检民互动
在密切联系群众上下功夫
一是“走出去”。变“被动受案、坐等监督”为“主动走访、上门服务”,开展检察长调研周、举报宣传周、回访当事人等活动,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接受举报投诉。
二是“请进来”。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健全完善“开门办检”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
三是“建平台”。在乡镇建立“涉农检察工作室”,在规模较大的社区建立“检察官社区法律服务站”,在中小学校建立“法治教育基地”,与有关单位共建涉案未成年人“爱心基地”、“帮护基地”,促进检力下沉,开展巡回检察,延伸法律监督触角。
加强执法办案
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上下功夫
一是加大办案力度。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危害公共安全、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维护民生民利。
二是改进办案方式和方法。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准确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慎重选择办案时机,慎重使用侦查、强制措施,避免因为执法不当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实现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深入推进“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促进案件当事人以平和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
加强法律服务,在解决群众司法需求上下功夫
一是突出服务重点。服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村(居)“两委”换届、征地拆迁、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确保各项工作依法、顺利进行。深化涉农检察工作,保障农民权益,服务农村改革发展。服务非公企业,为企业生产经营和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增强服务效果。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向发案单位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的检察建议。在去年开展的“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中,两名院党组成员参加区工作组,协助村(居)制定规章制度,促进了村(居)工作的制度化、法治化。
(作者系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