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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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法院开展民生类案件集中执行活动

  本报讯 (记者 刘彬 通讯员 李宏)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条件,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保定市法院系统于1月21日至2月9日开展“民生类案件集中执行活动”。

  此次专项活动主要是对2012年12月31日前未执结的民生类案件,即涉及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人身损害赔偿费、农民工工资、“三农案件”及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的案件,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有力措施,力争到活动结束前使此类案件全部执结。

  为此,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组织五个督导组分赴各基层法院进行督导。采取建立案件台账;设立投诉电话;对所有涉民生类案件一律先执行后收费,申请执行人为特困企业、特困职工的,视情况予以减免执行费用;启动执行救助机制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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