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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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乡亲们的幸福
——记“全国人民调解能手”史秉材

  张久胜

  最近,在司法部举办的评选“全国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中,乐亭县汤家河镇史庄村村民、“史家科技文化大院”创办人史秉材光荣当选,成为全国获此殊荣的1609人中的一员,被授予“全国人民调解能手”荣誉称号。这项评选活动是于2011年夏季开始在全国展开的,参评标准是在基层民事调解中成绩突出的人民调解员。

  史秉材今年59岁。2005年夏,他自筹资金20余万元在自家废弃的养殖厂旧址上建起“科技文化大院”,免费为广大村民提供学习文化科技知识的书刊和休闲娱乐器材、场地(所),除本村村民外,附近十里八村的人们也被吸引过来,成为大家茶余饭后休闲娱乐和农闲时节学习“充电”的好去处。同时,大家有什么问题都愿意和史秉材交流,包括家庭矛盾和邻里纠纷等也找他倾诉。2007年春,在镇派出所、镇司法所及村“两委”班子的支持下,他在科技文化大院里单独腾出一个房间,设立了“民事调解室”,从此,他在担任“文化大院”院长的同时,又多了一个“头衔”——人民调解员,开始了他的人民调解工作。

  为了把民事调解工作做好,他除系统地学习了民法通则、人民调解法、土地承包法等涉及民事关系的法律并能正确运用外,他还经常向司法所里有经验的人民调解员请教调解技巧和调解书的制作方法,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和经验积累,他的调解水平得到了提高。凭着他的公正性格和崇高的人品,人们有了邻里、家庭和债务等纠纷都愿意来他的“调解室”坐坐,接受他的调解。同时,对村里发生的大小纠纷,他更是主动介入,积极进行调解。据不完全统计,每年经他调解的各类民间纠纷至少在20件以上,成功率100%。近几年来,他所在的村庄无一起民事转治安或刑事案件,社会治安稳定,村民间和谐相处。其间,他还被省委宣传部和省司法厅评为 “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2006——2011年)”。2012年夏,他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人民调解能手”,并受到表彰。

  手捧“全国人民调解能手”牌匾和大红证书,史秉材分外激动,他说:“我将继续努力,依托科技文化大院,与时俱进,努力学习和探索,提高调解水平,妥善化解矛盾和纠纷,为促进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平稳持续发展做出自己的、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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