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3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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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公诉科最近办理的案例
  新《刑事诉讼法》于1月1日开始施行。河间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在组织干警集体认真学习讨论、轮流讲课、进行案例分析和举行闭卷考试的基础上,规定从1月1日以后接手的每件案例都要经过经办人讲述案情、集体讨论和主管副检察长审核签字,以确保办案质量。图为河间市检察院检察长崔志华(左一)亲自检查公诉科最近办理的案例。
  孙四启 史军方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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